我代替我家小姐嫁给了一个杀猪匠,新婚那晚,我说:「今后你杀猪,我卖肉,咱们夫妻二人齐心把日子过好,生了孩子送去读私塾,争取摆脱屠户的命运。」
然后,我那有点好看的相公抚额直笑。
天启十五年,夫人说:「莲莲,你已年满十六,我打算给你安排一桩婚事。」
我赶忙就跪下了:「夫人,莲莲同小姐一同长大,还想留在小姐身边多伺候几年,莲莲不想嫁人。」
见我如此,夫人笑了:「阿妍幼时曾有一桩婚约,许的是云州清河县安大人的独子,这桩婚事我原本就是不满意的,奈何安大人与老爷有故交, 也就推辞不得了。」
「然十年前受梁王一案牵连,他们家也没了,家中大人都不在了,原以为那桩婚事就此作罢,谁知前些天安家那个小子托人送来告帖,说是阿妍已经及笄,想不日迎娶她过门。」
我隐约明白了什么,果不其然,夫人冷哼一声:「我早已打听清楚,安家没落后,那小子去京里投奔了他姨丈家,如今在京郊百里村支了个猪肉摊子,杀了几年的猪攒了一些钱,就迫不及待地想来糟践我的女儿。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索性他是没见过阿妍的,你就替阿妍嫁过去吧,也算成全了你对小姐的一片忠心。」
震惊了那么一下,我沉默了,无力反抗,最终磕了个头:「莲莲遵命。」
不遵命也没办法,我自幼被卖到李家,与小姐一同长大,且不说卖身契还在他们家,小姐待我是极好。
夫人决定的事,向来是不可违背的。
李家是安阳有名的文士宗族,世代清流。
老爷开了家秋山书院,学子甚多。
我知道夫人的打算,学院里有个叫林思润的书生,文章策略做得甚好,老爷盼着他殿试高中。
等上一年,金榜题名,他们打算把小姐嫁给他。
我家小姐容颜秀丽,知书达理,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
半月后,我代替她上了花轿,先是嫁去了隔壁清河县安家。
新妇祭祖,为公婆上坟,然后跟着我夫君回了京城。
我夫君安元奇,身材挺拔高大,浓眉大眼,满面络腮胡,眉骨至耳颊处还有道疤。
其实仔细一看,他五官很端正,鼻梁挺拔,轮廓分明。
只因那道疤和胡子,平添了几分凶悍,身为屠户又总有股子煞气,所以人显得十分可怕,乍一看,如冷面修罗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