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表哥换算出了我在人界的年龄,比三表哥要小上一岁,十七。
他带我到异界管理局,办了人间的身份证。
又送我去人界的学校念书。
虽然异界也有网络,可以关注人间百态,但总要亲自去体验一下人类的生活,才能更好地融入人类社会。
况且,大表哥平时工作很忙,担心我独自在家会无聊,希望我能去学校交到新朋友。
可惜,我在学校交到的唯一一个朋友,也是异兽。
她叫屠萌萌,是兔族的,看起来柔弱不能自理,一下就激起了我心中的保护欲。
她显然还没能融入人类社会,很多习性都保留了兔族的习惯,再加上天性使然,她胆小怯懦,总是唯唯诺诺。
因为这样,她在班上受到了排挤,而我也成了她的第一个朋友。
我跟她成为朋友,还得从刚到学校的第一天说起。
大表哥怕我饿肚子,给我准备了满满一大袋零食,让我课间吃。
做个课间操的功夫,回到教室,我就看见那一大袋零食,被我同桌和其他几个请假的女生瓜分了。
同桌吃着我的薯片,笑嘻嘻地说:「陶桃,吃你点东西,你不会介意吧?」
我当然介意!
我可是饕餮!
跟饕餮抢吃的,是不是太过分了?
而且,这都是大表哥给我准备的,我自己都还没舍得吃,就被这倒霉同桌给吃光了。
我生气地看着她:「亏你还是个知道礼义廉耻的人类,不问自取便是偷,连我都明白的道理,没人教过你吗?」
围在她旁边的那几个女生,讪讪放下了手里空空如也的包装袋。
「乐乐说,这些零食是你带来分享给大家的,我们还以为……」
徐乐乐,我那个没素质的同桌,不以为然地拿出两张百元钞票,轻飘飘扔在我桌上。
「得了,别摆出那副表情,不就是一点吃的吗?又不值几个钱,我给钱还不行吗?」
有人小声跟着附和道:「就是啊,还是乐乐大方,平时没少自掏腰包,请大家喝奶茶,这新同学也太小气了,一袋零食而已,还真要收乐乐钱啊?」
这本来也不是钱的问题。
我在意的是,徐乐乐招呼都不打,就自作主张把大表哥给我的零食分给别人。
那是我的东西,她凭什么这么做?
按照人类社会的规则,这不就是偷吗?
可这群人在这里混淆概念,反过来说我小气,不愿跟大家分享零食。
这能是一回事吗?
到头来居然成了我的不是。
我憋了一肚子火。
和这样的人做同桌,实在影响心情,我向班主任申请换了同桌。
而我的新同桌,就是屠萌萌。
她小声提醒我,说徐乐乐家里很有钱,平时经常在班上请大家吃零食喝奶茶,人缘很好,所以不管她是对是错,大家都会站在她那边。
说白了,就是帮亲不帮理呗。
当天下午,徐乐乐就高调地给班上每个同学都买了一盒某芙巧克力。
还说什么,她这个人,就是喜欢和身边的人分享美食,也不在意这点小钱。
好家伙,搁这立白富美人设,还顺带拉踩我一下呗。
意思就是我小气,不愿意和身边的人分享美食?
拜托,你爱分享就自己买来分享,拿我的东西去跟人分享是什么意思?慷他人之慨?
要不是刚好上课,班主任板着脸走了进来,我高低得和她吵一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