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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车主必读!

时间:2025-05-12 20:26:00

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五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实施时间、范围、补贴标准、资金申请及审核发放程序等流程,全力推动内蒙古高排放、高耗能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此次政策在延续2024年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重点优化实施周期、扩大覆盖范围并简化流程,呈现“一个不变、三个调整、一个新增”的鲜明特点:补贴标准与2024年保持一致,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确保政策连续性。调整内容方面,政策实施期由2024年的5个月延长至2025年全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车主提供更充裕的申请窗口;补贴范围从国三及以下排放车辆扩展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加速行业清洁化进程;跨部门联合审核时限则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进一步减少车主等待时间。

今年政策亮点是明确提前报废不足1年的老旧营运货车虽无法申领报废补贴,但新购符合条件的营运货车仍可享受购置补贴,以柔性政策鼓励车辆更新迭代。

申请时间:申请者在2025年政策期内,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请途径:可选择通过盟市交通运输部门线下提交材料,或使用“内蒙古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平台”线上办理。

线上办理方式:申领者可通过微信搜索关注“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选择进入“货车补贴申领”栏目,点击“继续访问”,进入“内蒙古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平台”界面,进行相应操作。

为确保政策高效落地,五部门将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统筹资金拨付与监管,并通过多渠道宣传解读政策要点和申领流程。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将牵头开展专项督查,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杜绝违规操作,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惠及目标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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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来源:青橙融媒综合自记者云艳芳、内蒙古交通运输厅

丨编辑:魏颖

丨校读:张婧玉

丨审核:王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