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小学因课桌损坏赔偿问题引发家长热议。有家长在阳光问政平台反映,学校要求一到六年级全体学生每人赔偿桌面50元、抽屉45元及人工费10元,原因是部分学生刮花课桌。
6月9日,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回应称,经调查核实,学校实际仅要求故意严重损坏课桌的学生承担修复责任,其他学生无需赔偿。教育管理中心表示,涉事学生存在故意用尺子波浪面割划桌面和抽屉的行为,损坏程度较重,影响正常使用。
据了解,学校在发现课桌损坏后,先对涉事学生进行教育,并逐个与家长沟通赔偿事宜。部分家长选择自行维修,也有家长委托第三方公司更换桌椅,学校均予以认可。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指出,桌椅修复费用由家长与第三方公司直接结算,属于民事行为,教育部门不介入监管。
教育管理中心强调,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学校有权要求损坏公物的学生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要求学校加强学生爱护公物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
来源:羊城派